美國新設測速照相卻出現超速多到法院無法處理!台灣表示罰錢就好?

圖說標題:示意圖,圖片來源/ Envato
法治精神是作為民主國家的基本,然而在交通方面,台灣設置各式測速照相與科技執法竟沒有設立的準則,相關單位想怎麼設就怎麼設,超速明顯成為從民眾口袋拿錢的最快方式。而美國則是國家賦予替自己辯護的權益,不會輕易要民眾繳罰單解決,行政程序相對透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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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也超速不斷
在這裡是指輕微的超速,絕非蓄意的飆車行為,因此儘管只是超速的「輕罪」,他們依舊會透過法院給你機會,台灣想申訴,則有案例說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沒有經過檢驗,不予採信…而美國檀香山正大力打擊超速,新設立的測速照相才在今年3/1啟用,每周平均取締3萬位民眾,這數量比去年整個地區的罰單加總還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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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不堪重負
當地交通部主任表示,現在只會對超速17km/h的駕駛發出警告,但由於超速事件實在太多,原先計畫在5/1啟用的測速照相,可能會使地方法院不堪負荷,因此警告期將會延長至10月,以此給民眾更多的時間來適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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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限不合理?
與台灣的狀況類似,檀香山的駕駛認為現在的速限不合理,該路段的速限為48mk/h,若未來真的開始取締,那超速8km/h會收到相當於新台幣8,127元的罰單。而大多數駕駛對交通部門批評到,州際公路上的超速事故更多,測速照相卻設在一般道路,取締邏輯怪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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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似乎只要你繳錢?
檀香山居民更指出,在多年前科羅拉多州全鎮人同意不繳費,兩周後當地便拆除測速照相。反觀台灣,測速照相多設在直線或可超車路段,民眾想舉證沒超速也被刁難,甚至提議修改現行道路速限或減少測速照相全都被政府拒絕,法治社會似乎離我們越來越遠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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