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世代 PCM 系統:保時捷打造極致數位體驗
2025/04/02
圖說標題:示意圖,圖片來源/ Envato
對於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有不少國人無法理解,比如在違規停車的部分,先前經歷過3年4改,最終改回不予舉發,但國人強力反對嚴重超速由60km/h改到40km/h,相關單位卻不想改回來了?
圖說標題:示意圖,圖片來源/ Envato
嚴重超速改為40km/h,當時超過5千位民眾聯署要求恢復舊制,交通部表示因為用路安全所以不採納,經過1年多後,民眾再次聯署,逾6,400人附議等待正式回應,但交通部初步表示,目前尚未看到可調整的考量。
而聯署民眾認為,扣牌對於生活影響極大,不應該一昧的降低速限再提高罰款與扣牌時間,要求恢復60km/h的嚴重超速規定。然而這些問題恐怕不單單只是嚴重超速的規則下修而已。
多年前各式執法設備的數量尚未達到今日,因此即便道路上標明速限40km/h,只要不被取締,多數人還是會用自己習慣的速度用路,也就是透過自由車流速率通過,因此絕對比速限高出些許。
只是當嚴重超速的速限降為40km/h之後,加上各式取締設備不斷增加,嚴重超速的標準就顯得很多人都能達到,也就是速限實在過低,使得嚴重超速其實「並沒有這麼嚴重」的假象,換來民眾要求回到舊制的聲音。
因此我們該檢討的絕對不是恢復舊制,而是透過科學評估自由車流速率,合理放寬現有道路的速限,真正該取締的是那些存心想要競速的民眾。只是看看國內超速罰單儼然成為地方政府的「小金庫」,自由車流速率恐怕只能是癡心妄想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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